正規廢輪胎煉油廠
1、生產規模要求
新建、改擴建的廢輪胎煉油企業,年綜合處理能力不得低于2萬噸(連續煉油設備不受處理量限制);已建廢輪胎煉油企業,廢輪胎年綜合處理能力不得低于1萬噸。
2、生產控制要求
廢輪胎煉油廠生產過程中的惡臭物排放,相關惡臭物排放量須達到國家環保部門要求的《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后排放。廢輪胎煉油生產過程中的氣體排放,相關氣體排放量須達到國家環保部門要求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后排放。利菲爾特商丘分公司生產的環保輪胎煉油設備配套環保裝置,生產過程中的氣體以及惡臭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
3、項目用地及選址要求
各地相關部門對建設廢輪胎煉油生產線的土地使用性質要求不相同。有些地方部門對廢輪胎煉油項目土地使用性質劃分會有所要求,會要求輪胎煉油廠入住工業園區或化工園區,要求承建企業需要在工業園區或化工園內建設此項目,關于廢輪胎煉油項目用地及選址要求應以當地相關部門政策要求為準。
4、設備技術與工藝設計要求
采用高標準的技術,購置可靠、自動化程度高的成套廢輪胎煉油設備,按照現代生產技術配置生產線,配備相關配置,達到國家和有關部門頒布的環保要求標準和驗收標準設備與建設規模,適應環保的要求。
利菲爾特商丘分公司是環保型廢輪胎煉油設備生產廠家,生產的煉油設備環保達標,廢棄物排放符合國家標準。據統計,煉油設備已經在國內、國外80多個國家與地區安裝,歡迎對煉油項目感興趣的朋友來廠參觀。